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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的"官方":长沙体育局为何在舆论中越陷越深?

发布: 2026-07-18 来源: 风声OPI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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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体育局女干部彭某某占用他人(同小区业主闵某)的车位长达8天,被媒体报道后引发强烈争议。最终,经过“六轮调解”(前五轮调解都失败),尤其是在几家央媒报道后,事情终于获得解决:彭某某道歉,并且赔偿业主闵某损失。

  长沙市“联合调查组”发布官方通报,对彭某某进行停职处理。这份通报本来要为这次纠纷画上句号,但因为遣词造句出现明显“拉偏架”的情况,再次引爆舆论。网友质疑的重点,已经从“体育局女干部彭某某”转向了通报撰写者身上。

  澎湃新闻记者直接找上门,去采访长沙体育局。该局党组书记谭某表示,“还要核实,我们还在核实。”说完这句话,便以有事为由,起身离开办公室。他旁边的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这个所谓的最新回应,不出预料的话,还会再次引起舆论批评。尽管没看到视频,媒体简短的报道也给了我们很强的画面感。它看上去很像早期央视《焦点访谈》的报道,声称有事起身离开,给人的印象就是不愿意直面问题。

  一直在逃避责任的彭某某

  我们可以假想一个场景,如果彭某某和闵某一样,都是做生意的普通人,这样的纠纷其实是非常小的事,不会引起人们的阅读兴趣。

  如果有人下班回家发现自己的车位被人临停占用,可以打电话给物业,很快就能联系到临停的车主。车主会道歉,而车位的主人通常也不会追究。

  地产时代的城市居民,会有一个基本的共识:每一个人都应该尊重别人的产权,私家车位是私人财产,应该得到保护。如果都像彭某某一样,不承认这一点,我们的城市生活就会寸步难行。

  但是,这一事件的处理过程,却让人费解。当物业联系到彭某某的时候,她谎称自己在出差,不能挪车。闵某在车库碰到了彭某某,知道所谓“出差”是一个谎言,对此非常愤怒,这个谎言导致了事情的升级。

  通过阅读通报全文,我们会发现,闵某最初的要求其实很简单,要求彭某某当面道歉,因为彭某某男友曾开车堵住闵某车辆,他也要求彭某某的男友当面道歉。

  在街道、派出所等机构的介入下,调解开始。这个时候彭某某再次隐身,她没有出面,而是让自己的父母代替自己——和她谎称出差一样,她再次拒绝承担责任。

  这一事件在网上发酵,引发多家媒体进行报道。这给当地带来很大压力,可以想见,多家单位对双方做了不少工作,最终第六轮调解才达成一致。彭某某写了道歉信,在一段视频中,闵某读了她的道歉信。

  


  就这一事件的这一阶段来说,闵某和公众的要求其实很简单,让那个做错事的人承担责任。彭某某通过虚构的出差、提供错误电话号码、让父母代替自己等办法,一直在“躲藏”。

  变得抽象的“官方”

  彭某某不知道,她越是躲藏,“舆论”的要求就会越多,这是一个规律。随着媒体报道,“市民彭某某”和“市民闵某”的纠纷,就变成了体育局女干部和一个市民的纠纷。

  彭某某的“公职”,和她的堵车并没有什么因果联系。但人们会追问,为何几轮调解都解决不了问题,彭某某的所谓“背景”就成为人们关心的焦点。这个时候,她的单位不得不出来面对。

  我们看到的官方通报,不可谓不详细,但很可惜,它出现了很大的问题。

  自媒体“呦呦鹿鸣”对官方通报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列举了一些遣词造句的问题,比如提到车位主人闵某,用的是“堵住彭某某车辆”(前后用了四次“堵住”),而提到彭某某的男友时,用的却是“将车停在闵某的车头前”;同样是说话、解释,提到彭某某的时候,使用的是“彭某某称”;而写到闵某的时候,用的却是“闵某声称”。

  实际上,“联合调查组”中负责写通报的人,有一个和彭某某同样的问题,就是“不愿意露面”。有评论指出,能让“官方通报”质量提升的办法,就是让写通报的人“署名”,让公众知道“通报”的作者是谁。一个人知道要在一份文件中署上自己的名字,就会有更强的责任心。

  最近几年,类似的“社会热点”出现后,媒体的报道越来越有限,人们越来越依赖“官方通报”。看上去,“官方”给出了“一锤定音”的事实,有利于消除公众的疑惑,实际上,这让“官方”的责任变得更大。

  好的“通报”,应该更多展示事实本身。但是,“展示”作为一种叙事,要克服“主观性”并不容易,这本来是属于媒体的、专业的工作。而媒体的“报道”,最大的特点就是“署名”;记者、编辑和机构,不仅是一个工作系统,也是一个具名的“责任系统”。

  这一次长沙“官方通报”相当不合格,引起人们对“刀笔吏”的声讨。我们在这次澎湃新闻的报道中,也可以发现一点端倪:记者采访的是该局党组书记,他借故离开后,他旁边的工作人员却表示“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这里的“通报”,是指7月11日已经发出的通报,还是指官方会再次发出通报,让人费解。而更大的疑问是,“官方”到底是谁?体育局的书记,是彭某某单位的直接领导,还不能够代表“官方”吗?

  “官方”变得抽象起来,它似乎是每一个人,又不是任何一个人。我们可以想象一个撰写通报的流程,由某位工作人员“执笔”,数个环节的人“签字”同意,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人会觉得自己能够等同于“官方”。这和记者在体育局采访的体验是一致的。当工作人员甩出“等官方通报”这句话的时候,完全把体育局给排除了,否则,他应该使用“我们”。

  这样的细节,或许也恰恰解释了整个事情为何会演变成这样。整个事件,正是因为没有人真正负责,没有一个“我”或“我们”,才变得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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