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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裁定违反《港区国安法》及串谋煽动等罪成,今年二月被判囚20年。香港政府本月初申请要求充公黎智英的财产,总额至少1.27亿港元。香港高等法院将于7月8日处理有关申请。
港媒“香港01”报导,根据香港律政司的文件,要求充公黎智英的资产至少1.27亿元(港元,下同),除了涉及黎及公司的户口及股份等资产外,还包括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持有的公司。至于黎智英早前就科技园欺诈案上诉得直,获退还的200万罚款,及黎曾支付的1千万元保释金,也同样要求充公。
香港特区政府的本月2日发布的新闻公报称,香港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向原讼法庭提交申请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关财产。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还称,就维护国家安全所需而作出的充公令,可以防止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其同谋或其代理人运用其罪行相关财产,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切断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资金链。
此案原告为香港律政司司长,被告为黎智英。香港律政司司长要求法庭颁令,充公黎智英持有、拥有和控制的相关财产,包括黎个人和相关公司在多个银行户口内的总结余。其中涉及黎智英个人持有的户口,共涉15个,总结余合共3229.8万多元。至于黎智英相关公司共涉17间,涉及47个户口,总结余合共为1211.4万多元。
香港律政司要求充公黎智英持有多间公司的股份,或相关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共涉及17间公司,包括:壹传媒有限公司(Next Media Limited)、力高顾问有限公司(Dico Consultants Limited)、Next Animation Studio Limited等。
该17间公司中,部份由黎智英持有,也有的是由黎智英和他人持有。如力高顾问有限公司由黎和其助手Mark Simon共同持有,Firm Way Investments Limited则由黎智英、其长子黎见恩和Mark Simon共有持有,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则由Mark Simon独自持有。
其中,壹传媒有限公司已被清盘,黎智英则持有该公司的71.26个百份比股份,香港律政司司长同样要求充公该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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